陆军明律师
陆军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江苏-苏州专职律师执业8年
执业年限8
13706232535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1:59

从“妨害公务罪”到“不起诉”的逆转

作者:陆军明律师时间:2026年10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次举报
2026-10-02

“那一脚,差点踹掉一年自由。”

2024年11月的一个夜晚,汪某酒后回家,因地址不清,代驾报警求助。谁也没想到,这个本应平静的夜晚,竟成为他人生中的一道坎——一次酒后失控的“蹬踹”,让他背上了涉嫌“妨害公务”的罪名,面临刑事追责。

【案情回顾:从“失控”到“失控的人生”?】

民警到场处置,汪某在多人约束送其回家的过程中蹬踹民警,随后被传唤、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审查起诉。

看似“铁板钉钉”的案情,却在律师介入后,迎来了戏剧性转折。

【辩护突围:法律不是“一刀切”】

律师接手后,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命门”:

◆◆ 关键点一:暴力程度是否构成犯罪?根据2025年1月生效的《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有造成轻微伤以上的“踢打”等行为,才构成“暴力袭击”。而汪某的行为发生在被多人约束的状态下,力度有限、未造成伤害后果,属于“一般性抗拒”,且无连续攻击性,不构成袭警罪,更不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 关键点二:刑法谦抑性应被尊重律师引用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类似案例(曹某危险驾驶案,入库编号:2024-06-1-055-051),以及最高法法官的观点(滕伟、司明灯、汪雷《办理袭警案件的司法理念和法律适用》、汪雷《袭警罪中暴力袭击行为的司法适用》),强调“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应轻易入刑。汪某的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治安处罚实现惩戒效果,无需动用刑罚。

◆◆ 关键点三:从宽情节不容忽视汪某平时表现良好,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酒后失控,醒后悔罪,主动道歉。

【结局:不起诉,不只是“不诉”】

2025年11月,检察机关正式对汪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场可能改变人生的刑事危机,在刑事律师的专业辩护下,化为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框,而是权衡的艺术。”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正面临类似的困境,记住:专业辩护,不只是“辩”与“护”,更是对人生的重新定义。

陆军明律师,联系电话:13706232535,曾在某市公安机关工作近30年,公职律师。长期分管、从事公安刑侦、经侦、法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剑桥颐华(常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公司犯罪、行政诉讼
江苏剑桥颐华(常熟)律师事务所
1320520********19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公司犯罪、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