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答: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问:为什么说“法院调解离婚”可以规避“离婚冷静期”?
国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去法院诉讼离婚。
目前热议的离婚冷静期仅约束协议离婚。
一条路走不通,怎么办?走另一条呗。
问:不是说诉讼离婚的时间更长吗?
答:没错,从整个程序来说,诉讼离婚肯定耗时更长,案件审结的平均时间大概在74天左右。
但为什么我仍然建议法院调解离婚呢?是因为目前为了解决法院案子多、法官压力大等问题,全国上下级法院已经基本建立了案件诉前调解机制。诉前调解工作量还是法院考核项目之一,调解率越高,法院绩效越好。
如果双方已经就财产、债权债务、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但是去民政局离婚还得等个30-60天。这个时候,不管哪一方向法院递个诉状就可以了。
过了十天左右,调解员问:“离不离?”
答:“离。”
又问:“原告提出巴拉巴拉的要求,你同意吗?”
答:“同意。”
双方签个字,法院的章子一盖,当场出具离婚调解书,效力等同离婚证、判决书。
半天时间就解决了。
好、快、狠、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