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秀林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30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任某的丈夫荆某曾向齐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入股3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齐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任某、荆某从实际控制的公司退股,签订《退还投资款协议书》退还任某19万元,荆某与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任某和荆某也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退还投资款协议书》中的19万元归任某,荆某配合收回。后齐某未能按照协议约定退还19万元,任某提起诉讼。
律师点评:
本案中有两个法律关系,主要法律关系是合伙合同,其次还包含离婚协议的履行。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发现当事人未能将担保人列为被告,该部分权益对原告将来款项的收回有重大意义。故律师及时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法院以申请追加被告后经过审理,齐某应当按约定还款,荆某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