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秀林律师 时间:2019年08月14日 21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情况:原告为电梯供应商,被告是电梯购买方,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了8部电梯,并负责运输与安装,安装后被告以各种理由一直未付款,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付款。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安装电梯没有验收能否拒付货款、被告没有收到原告出具的发票能否拒付款,原被告围绕证据进行了辩论。
2、律师认为该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的义务是供货并安装电梯,电梯已如约安装到被告指定的地点,是否验收及发票的提供只是附随义务,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故被告拒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3、律师要围绕案件的焦点进行辩论,并厘清本案的脉络,仔细研究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这样才能达到有效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