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秀林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7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
情况简介:2018年12月郭某驾驶车牌号为晋A××的小型客车沿蒙山大街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同向步行行人即黄某刮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先在山西大医院住院3天后,因为需要手术转院至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住院16天。经医院诊断为半月板损伤及韧带断裂,出院后与保险公司协商只赔付2万元,双方调解未成。经过律师分析,能构成十级残疾,通过诉讼索要赔偿。经过充分的准备,最终经过杏花岭保险调解委员会调解,按照十级伤残赔偿74000元。
律师总结:基于当事人对人身损害法律层面的缺失以及调解技巧的缺失,不懂得怎么取的赔偿的最大化,导致经常所赔与其实际损失较大。所以建议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结合律师给出的合理化建议去索要赔偿,这样才能赔偿金额最大化。本案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当事人既对赔偿金额满意,又能省去做鉴定的费时费力,最优化的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