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小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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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是一种损失补偿保险,被保险人获得赔偿依据是其实际损失,而非其承担的赔偿责任。

发布者:师小伟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591人看过


现今生活中,保险人通常将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或其所允许的驾驶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作为赔偿依据列为保险条款进行约定。但该条款系格式条款,减轻了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的义务,排除了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就其全部损失获得赔偿的权利,不符合保险法理,亦有违公平原则,该条款应视为无效,不应适用。保险人需在车辆损失险限额内对保险标的物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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