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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XX与张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3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董XX,男,1954年10月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委托代理人顾XX,上海XX律师。委托代理人张X,上海XX律师。被告张XX,女,1963年7月20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告董XX与被告张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5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XX的委托代理人顾XX、被告张XX到庭参加诉讼。审理中,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裁定查封被告名下牌号为沪FTXXXX宝马牌轿车一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董XX诉称,原、被告系男女朋友关系,被告因购买车辆向原告借款。2015年12月26日,原告从朋友处取得朋友归还原告的人民币10万元后陪同被告购车。随后被告不肯归还该借款,经原告催讨,被告在2016年1月16日写下借条称一个月内归还。至今,原告只肯每月归还2,000元,并不支付利息。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被告归还借款10万元,并支付自2016年2月17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张XX辩称,原、被告系恋爱关系,双方同居在原告处,已经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度。2015年12月26日,原告以不识字为由让被告代写了一张10万元的收据并由原告签名,据原告称是原告朋友归还原告的借款10万元,该10万元在原告处并未交给被告。同日,原、被告及被告女儿、被告弟弟一起去看车,被告女儿以其名义签订了订车合同并支付了定金3万元,后续购车款均由被告女儿支付。因原告有暴力倾向,被告准备分手,原告称被告同居期间的花销要写个借条,被告认为双方在一起确实有开销,故于2016年1月16日向原告出具借款10万元的借条一张,但被告并未收到原告的借款10万元。考虑到该10万元为双方共同使用,故愿意归还原告5万元。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原系男女朋友关系,2015年12月26日,原告从朋友处取回向朋友出借的10万元现金。同日,原、被告一同选购车辆,被告之女范X以其名义与上海XX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范X购买宝马牌汽车一辆,车辆售价194,560元,范X于当日支付现金3万元。2015年12月28日,范X通过其XX银行信用卡支付8万元,中国XX银行借记卡支付8.5万元,中国XX银行信用卡支付2.15万元;2016年1月25日,范X通过其中国XX银行信用卡支付1,300元,后该车辆登记在被告名下。2016年1月1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今借董XX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一月内还清,以后互不相欠。”后原告催讨无果,遂于2016年4月5日诉至本院,请求解决。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供的借条、收条、录音资料,被告提供的汽车销售结算单、订单、委托服务协议、XX银行信用卡对账单、建设银行客户交易明细及原、被告庭审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现原告以被告出具的借条为依据,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被告认为其所出具的借条系对原、被告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生活开销的确认。本院认为,无论该10万元是用于购车或者同居期间开销,被告出具借条认可了借款事实,现无证据证明被告出具借条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故本院对原告主张的借款事实予以认定。对于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从被告出具的借条来看,原、被告并未就逾期利息作出明确约定,现本院确认被告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逾期利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张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董XX借款10万元;二、被告张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董XX自2016年2月17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以10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诉讼保全费1,020元,合计2,170元(原告董XX已预交),由被告张XX负担,被告张XX应负之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团队主办律师,毕业于直接隶属于国务院交通部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和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宝山区
  • 执业单位: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31000********XL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继承、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