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威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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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之索要工资加班费

发布者:张威强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2631人看过 举报

2024-04-18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因被部门经理无故停止安排工作、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发放带薪年休假工资等原因,F某将H包装公司诉至仲裁委。

本案张律师作为仲裁申请人F某的代理人参加仲裁。接受委托后张律师发现申请人掌握的证据较少,只有钉钉群里的考勤记录、未签名的工资条、发放工资的凭证等。因此要证明申请人的仲裁主张比较困难,并且被申请人单位的工资核算制度比较混乱,申请人无法证明其工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加班费数额。因此帮助申请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关键是如何获取得更多的有效证据,和被申请人公司的薪酬计算方法。

根据现有证据,结合之前在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张律师花了大量的时间,从大量无序的考勤、工资资料、数据中,厘清了被申请人公司的薪酬计算方法,即以该部门岗位系数(X)、员工出勤时间和生产车间工人出勤时间的比值(Y)、当月公司生产效益的一定比率(Z)三个变量按照一定的公式核算,据此算出了被申请人拖欠的基础工资和加班费。

之后张律师帮助申请人制作了对话提纲,申请人按照对话提纲录制了与被申请人负责人谈话的录音,作为本案的关键证据,完善了证据链。最终仲裁委支持了申请人的仲裁主张。


张威强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院。执业律师,劳动仲裁委调解员,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培训师,威海市政法委案件评查专家库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威海
  • 执业单位: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020********1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知识产权
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
1371020********11 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