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威强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267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某大学出版社主营国内大学教材,在业内有很高的知名度。近年来,不法经营者利用某头部电商平台疏于监管的现状,大量伪造、出售该出版社出版图书,而该电商平台往往通过商户入驻时的签订合作协议,将己方责任排除;但该电商平台对入驻商户的违法行为监控却流于形式,对商户制假售假的行为采取放任的态度。因此如何通过诉讼的方式,让该平台与售假商户承担连带责任,充分、有力地打击盗版图书产业,是该出版社一直追求的目标。
本次该大学出版社诉某电商平台及侵权商户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共三个案件,由张律师代理。张律师以其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诉讼经验,认为作为图书行业的经营主体,该商户除了要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外,还需要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被告某商户所经营的“XX知识”店铺中销售有包括涉案作品在内的电子书籍,属于依法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形,但该商户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未申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因此某电商平台对该商户的制假售假行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书作为承载知识的常见载体,某电商平台应对店铺名称中带有“知识”两字的未注册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者具备更高的审核、监管义务,特别是在该电商平台有主动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之能力(即充分的大数据搜集、识别和整合能力)的情况下。同时,该电商平台未举证证明其充分履行了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者的核验更新、动态监测义务,因此该电商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
办案法官采信了张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该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本批三个案件获得了较好的代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