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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使用银行卡诈骗后经辩护不起诉无罪释放

2021年02月11日 | 发布者: 李永东 | 点击:82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件结果吕XX先是因使用银行卡涉嫌诈骗罪,后经律师全力辩护,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案件经过2019年2月19日,吕XX被自己的员工指证为网络诈骗集团洗钱,被公安机关从南宁...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结果

吕XX先是因使用银行卡涉嫌诈骗罪,后经律师全力辩护,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经过

2019219日,吕XX被自己的员工指证为网络诈骗集团洗钱,被公安机关从南宁市抓获,以涉嫌诈骗罪送到看守所刑事拘留。吕XX一直辩称自己没有参与犯罪,辩护人根据在案证据也认为吕XX所述属实,为其作无罪辩护。经多次与刑侦大队、检察院沟通,提交辩护意见,柳州市柳城人民检察院以柳城检公诉刑不诉201943对吕XX做出不起诉决定

办理情况

嫌疑人家属得知律师原来当过警察从事刑侦工作多年,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就立即专程从南宁到柳州委托案件,律师在第二天就会见了嫌疑人,初步了解了案情,尽管当事人与诈骗犯罪集团有交往,而且当事人的员工是其本人介绍给诈骗集团认识的,但律师认为该案存在无罪辩护空间。在侦查阶段,律师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公安机关以该案是公安部督办案件、尚有主要犯罪嫌疑人未到案、证据尚未收集固定不予批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后更加坚定了无罪辩护的信心,从同案犯指证的单个笔录前后矛盾,多份笔录前后矛盾,同案犯指证笔录之间相互矛盾,员工指证笔录真实性存疑、指证内容没有相关客观证据加以印证等多个方面角度,证实当事人无罪。经律师艰苦努力,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院采纳,对吕XX做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建议

类似此类案件,因案件是公安部督办,办案单位压力大,加上在案嫌疑人的不实指证,导致办案单位难免会出现错误,承办案件的律师需要具备强烈的抗争精神。针对不实指证,要从中找出矛盾点、分析不实供述的动机、可能性、单个证据前后矛盾、单人多份供述前后矛盾、多人多份供述之间相互矛盾、主观证据与客观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等等方面,律师都要非常仔细认真分析比对,需要律师具备非常专业的证据审查能力。最后就是家属在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宜早不宜迟,避免错误的拖延,以免贻误最佳辩护时机。

涉嫌诈骗罪获不起诉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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