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结果
妨害信用卡管理经辩护获不起诉。
案件经过
2018年10月23日,郭XX在广州市白云区平沙路22号北区3栋10号门面在收取银行卡包裹时被抓获,从收取的XX快递中查获48套银行卡。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柳北检未检附不诉(2019)26号对郭XX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办理情况
嫌疑人家属得知律师原来当过警察从事刑侦工作多年,在小孩被刑事拘留后立即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希望能给小孩取保候审。律师在初次会见了解基本案情后,立即开始紧急救援。律师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从涉案数额不大、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初犯、愿意退赃认罚等多个方面撰写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递交检察院,经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做出了不予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取保候审成功。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经阅卷,律师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为辩点和承办检察官沟通,建议对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予起诉,最终辩护意见被采纳,对韦某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律师建议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现实中时有发生,家长因爱子心切,往往会比较关注案件进展和结果。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一定要动作迅速,用好用足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在各个节点适时拿出辩护意见与办案人员积极沟通。其次就是办理此类案件要有大局观,充分利用非法定因素,例如本案中嫌疑人并非柳州市本地人,办案单位担心给嫌疑人取保候审会影响办案,辩护人对此积极想办法出对策解决其担心顾虑,促成办案单位下决心做出取保候审决定。最后就是家属在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宜早不宜迟,以免贻误最佳辩护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