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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可以逃避债务?没那么简单

发布者:英淇婚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383人看过

近些年出于各种原因“假离婚”的现象频出,但因为婚姻自由的原则以及现行法律规定未对假离婚进行禁止或作出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在处理假离婚时,符合离婚要件的,一般均准予离婚。但为逃避债务而假离婚进行资产转移的,不免除该债务。

夫妻“假离婚”的,不同债务,情况不同:

1、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时双方就该债务的约定效力不及与债权人,但经债权人同意或事后追认的除外。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可对任意一方主张债权,一方清偿后另一方有权追偿。

2、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因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债权人一般不能向夫妻另一方主张债权。另一方自愿清偿的不在此列。若夫妻为逃避债务,离婚并转移财产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其离婚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

3、夫妻一方为第三方担保形成的连带债务,未逃避连带责任,离婚转移财产致使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夫妻一方继续连带清偿债务。

4、离婚不实际转移财产但伪造债务致使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虽离婚未转移财产,但伪造的债务致使债权不能优先清偿或无法清偿的,该离婚所伪造的债务不成立。

北京英淇律师提示:假离婚难以甄别真伪,而且离婚一般都能解除婚姻关系。无论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可能出现合法转移财产的情形,债权人有未清偿债务的,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委托律师收集关键证据、代理诉讼,做好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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