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公司法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前买房加上配偶的名字还属于个人财产吗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376人看过

结婚前已经买了房子,且房产证上面还加入了另一半的名字。后来双方顺利的结婚,多年后感情发生了变化走到了离婚的地步,此时开始对于房子的所有权划分有争议。一方觉得房子是自己购买的另一方没有权利分配。

 

一、婚前买房加上配偶的名字还属于个人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女方名字当然属于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婚前房产证加上名字,房产证上面是两个人的名字,它就算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而不是婚前财产了,要能够懂得区分它们。关于结婚前房产证加上名字的情况如何认定是不是婚前财产,可以来律所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