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的家庭条件稍微好一些中,可能在结婚之后,父母就已经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产的,对于父母出资所涉及到的房屋的话,是不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在夫妻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说一般不按照共同财产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