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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算共同财产?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889人看过

在有的家庭条件稍微好一些中,可能在结婚之后,父母就已经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产的,对于父母出资所涉及到的房屋的话,是不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在夫妻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说一般不按照共同财产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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