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员工在受到工伤(工亡)以后,由于公司为给员工缴纳社保,则本应由工伤保险支付的款项,全部转移到公司的头上,但是很多公司因为近几年经济形式的影响,导致无力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因此,员工在拿到胜诉判决以后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使得既有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薛某某系A公司的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薛某某此次交通事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由于A公司未依法给薛某某缴纳工伤保险,导致社保局不予理赔,而A公司,又以其名下没有财产为由,迟迟不履行判决,导致薛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在拿到最终判决的三年后,其判决仍然未得到履行,薛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可谓是求助无门,后来,薛某某的继承人找到本律师,本律师分析了案件情况以后,为他们找到了解决方案,在短短的两个月不到,薛某某的继承人就拿到了工伤赔偿款近80万,本律师擅长此类案件的解决,能够快速帮助继承人拿到相应的赔偿款项,如果您有类似情况,请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