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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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吗

作者:张志勤律师时间:2023年04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35次举报
2023-04-07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那么,有什么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呢?

网友咨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解答: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协议解除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依据,而以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协议解除的程序必须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也就是说,双方必须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意见。协议解除以当事人双方协商为前提,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解除合同中所作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解除合同的协议。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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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勤律师,现执业于重庆渝府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执业近20年来、办理案件过程中耐心细致,善于从案件中寻找突破口,能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九龙坡区
  • 执业单位:重庆渝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6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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