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拆迁,很多人都理所当然的想到是政府拆迁。因为被拆迁人对于政府拆迁和商业拆迁的概念很模糊,所以很多的时候开发商就会以政府的名义来掩饰自己以盈利目的的开发行为。
政府拆迁一般都是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在补偿方面,拆迁方被规定给被征收人的补偿要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但也不会特别高。
但商业拆迁与之不同。商业拆迁是盈利性开发,是一种有偿平等交易。所以商业拆迁是基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在平等地位上的协商谈判,在一致意见下达成的民商事合同。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商业拆迁没有强制权力,所以就算开发商给予了被拆迁人高额补偿,作为拆迁户也是有权利拒绝的。
可见分清商业拆迁和政府拆迁十分重要。那商业拆迁和政府拆迁都有哪些不同呢?
一、拆迁主体不同
顾名思义,商业拆迁其主体应该是商业人员,在实践中主要集中在开发商、企业家群体上。而政府拆迁,是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据地方政策进行。
二、拆迁目的不同
商业拆迁是盈利性开发,是一种有偿平等交易,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而政府拆迁是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非营利性,需要给被征收人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拆迁补偿。
三、拆迁范围不同
商业拆迁很多是针对一户或是几户的房屋的征收拆迁,特定性比较强。
而政府征收拆迁一般都是一个村或是一个区域,涉及范围比较广,且除了包含国有土地上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还包含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房屋。其被拆迁的人数和范围都要比商业拆迁宽很多。
四、公众的权利不同
面对政府拆迁时,公众没有话语权,只能接受拆迁行为,并合理争取适当补偿。
而商业拆迁由于没有政治力量的参与,是一种纯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公众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拆迁行为的实施,而在补偿安置方面也强调公众与开发商之间的自由议价。
还有一点是:政府拆迁,法律规定要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足额补偿,但事实上政府拆迁给予的拆迁补偿普遍偏低。
而从这个角度来比,商业拆迁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获利更多。所以这也成为一些开发商冒用政府名义进行拆迁的主要原因。
创为点评
因为政府拆迁与商业拆迁都有拆迁的过程,且在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对二者的区分尚不明确,所以用“公益性”来判定,界限模糊。
在事实上,无论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明知故犯”还是拎不清二者区别的“稀里糊涂”,大量混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的现象层出不穷。
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分析事实,避免被开发商蒙蔽,丢了房子,失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