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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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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原来补偿标准不是你想的那样!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7日|分类:拆迁安置 |397人看过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行政区划不断演变。城中村,“先村后城”、“既村又城”的它将何去何从?当征收来临,城中村即将改造,广大居住在城中村的居民又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土地性质要弄清,集体土地先征收

 

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城中村也是村。我们在此处所说的面临改造的城中村,其所在土地的性质,大多数仍为农村集体土地。

 

要对这样的城中村实施改造,就要依法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管理法》是一道红线,不可肆意逾越。城中村改造项目,若是搞“未批先占”、“未批先拆”,广大被征收人还要提高警惕。

 

改造实施程序可以参照590号令规定

 

补偿应当回归集体土地本质,同时充分保障安置需求

 

总之,应当坚持的原则就是使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具体补偿标准,各地规定均有不同

 

当前,针对农村地区征收,法律法规所规范的重点仍然是土地,并且较为分散、笼统。而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暂时没有统一规定。想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被征收人还应查阅自己所在地区的地方性规定。

 

最后,创为律师提醒您,如今的征收项目,将更多地侧重于被征收人的居住需求以及日后的妥善安置,公共利益属性明显。如果您觉得权益受损,不妨将具体项目详情告知律师,让专业人士帮您依法取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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