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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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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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把协议原件拿走,真的只是去盖章吗?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1158人看过

创为律师提醒您:

 

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必须在手!

 

1. 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的地位平等,且协议必须是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的结果。最重要的是协议的原件双方都有权利保留。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

 

2. 拆迁协议关系着拆迁户今后的生活水平,所以合同内容一定要仔细斟酌,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积极协商,及时维权。

 

3. 不要相信拆迁方任何要拿走拆迁协议原件的谎言。拆迁协议一定要当面签订,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留存协议原件。任何拆迁方想要拿走原件的理由都应拒绝。

 

4.最后一点,所有口头协议都要变成白纸黑字,这样才能在以后维权时成为强有力的证据。空白协议更是一定不能签的。一旦拆迁方在空白协议上随便填写,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推翻协议的话,想要维权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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