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为律师提醒您:
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必须在手!
1. 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的地位平等,且协议必须是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的结果。最重要的是协议的原件双方都有权利保留。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
2. 拆迁协议关系着拆迁户今后的生活水平,所以合同内容一定要仔细斟酌,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积极协商,及时维权。
3. 不要相信拆迁方任何要拿走拆迁协议原件的谎言。拆迁协议一定要当面签订,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留存协议原件。任何拆迁方想要拿走原件的理由都应拒绝。
4.最后一点,所有口头协议都要变成白纸黑字,这样才能在以后维权时成为强有力的证据。空白协议更是一定不能签的。一旦拆迁方在空白协议上随便填写,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推翻协议的话,想要维权那就是难上加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