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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不给退换货?

发布者:姚丹律师|时间:2022年01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1619人看过

618即将到来,读者们在网购的同时,也很可能会遇到因产品大小不合适或者存在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的情况,上周的文章中我们探讨了购买汽车是否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汽车退货换适用《汽车三包条例》的规定不能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那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是网购平台或者商家自己作出的承诺还是法律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适用于哪些商品,网购手机等电子产品时,商家“一经激活,概不退还”的单方条款有没有效呢?

2014年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即使网购平台没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消费者也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另外,消费者在商品的官网上购买的产品同样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适用于所有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的商品吗?

2020年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规定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二)鲜活易腐的商品;(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上述产品外,暂行办法还规定: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高先生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近日,高先生在某网购平台上花6698.96元购买了一部黑色iphone11(256G)手机, 高先生说他是因为看到iphone手机广告宣传和听说比安卓手机系统流畅、安全才下单购买。但在收货后对苹果手机系统使用非常不习惯,想要退货。高先生和平台商家客服联系后,商家客服回复说手机激活后服务器会有记录,因为激活影响二次销售不给退货。当天高先生又多次直接联系卖家客服,得的消息是:已激活,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法退货。最后卖家客服不再回复高先生信息。高先生无奈只能起诉平台商家要求退货。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消费者在进行苹果手机激活操作时,苹果公司后台会记录产品激活的时间,并据以计算维修和服务保障的期限,已经激活的产品退回再进行销售的,将影响商品的价值,进而影响后续消费者的权利,且网购平台商家销售涉案商品时,已向原告作出了明确提示,原告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足以理解相关提示的含义,了解下单的法律后果,其仍下单购买即表明其对相关提示内容予以确认和接受。原告购买涉案商品后,已将涉案商品开封使用,进行了激活操作,再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要求退货退款,没有依据,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

淘宝、京东、拼多多平台上的手机和电脑等电子产品商家一般都会在产品介绍页面加上“该产品一经激活概不退换”的警示,消费者在购买时很可能不会注意到该条文,想要退换货时被商家以已经激活为由不予退换。所以读者们在网购电子产品时,不要轻易进行激活操作,以免影响到自己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另外,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就是“有理由”退换货,消费者一定要区分清楚,不要因为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就认为自己没有退换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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