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鑫向郑某某借款25万元,以其名下宝马汽车一辆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罗某杰以共同借款人身份承担上述债务。因债务人逾期拒不偿还,郑某某起诉并取得胜诉判决。此后,由于罗某鑫、罗某杰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郑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发现财产线索,掌握车辆踪迹,提前知会法院
执行过程中,经办律师经多方查证得知,抵押车辆正被案外人占有使用。在确认车辆占有使用人身份信息以及掌握车辆行驶轨迹后,经办律师一边持续关注抵押车辆动向,一边与执行法官保持密切联系,为强制执行抵押车辆做了充分准备。
小贴士:因车辆移动性较强,停放位置及时间并不可控,且目前查控手段多为人工查控,要取得对车辆的实际控制难度较大,建议抵押权人在设立抵押时要求车主安装GPS定位系统,以实现对抵押物的实时监控,确保在强制执行阶段可快速查控抵押车辆,从而保障自身债权。
(2)伺机截停车辆,联系公安维稳,配合法院扣押
经办律师提前与执行法官确定现场执行的时间后,在某停车场截停了抵押车辆。因该车辆涉及第三方使用人,在车辆被截停后,使用人情绪十分激动,为避免产生直接冲突以及争取法官到场所需时间,经办律师与当事人及时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到场维持秩序。此后,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并通过出示执行依据等法律文书要求车辆使用人配合执行,最终在前后僵持了七个多小时的情况下实现了对抵押车辆的扣押。
小贴士:申请执行人在配合执行法院扣押车辆时需提前联系拖车公司并保管好相关票据,拖车费作为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成功拍卖车辆,顺利实现债权
执行法院通过司法拍卖,成功实现对案涉车辆的处置,郑某某的债权也因此得以受偿。
本案是成功变现抵押财产的一个典型执行案例,经办律师通过调查取证,锁定案涉车辆行驶轨迹,充分配合法院执行,从而顺利处置案涉车辆,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
代理强制执行抵押车辆的案件,律师应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善于综合运用多种途径及时锁定车辆踪迹,确定车辆位置后尽快通知执行法院,在适当时机下截停车辆,为法院争取现场执行的时间,从而实现对抵押车辆的变现和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