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律师
张龙律师
广东-中山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我的姐姐》面对的问题:兄、姐有没有抚养弟妹的义务?

作者:张龙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12次举报

《我的姐姐》累计票房已超6亿,这个影片的火爆有多方面的因素,笔者作为一个资深影迷感受颇多,它触动了无数国人感同身受的心。

影片主要讲述了姐姐安然的父母重男轻女,他们为了要一个男孩,要求安然假装残疾,甚至干预安然报考的大学专业,理由是,女孩子要早点养家。

在安然上大学以后,父母终于如愿,给她生了一个弟弟,在弟弟六岁时,父母在车祸中双双离世,亲戚把弟弟推到安然身边,给了她是否养弟弟的难题,理由是“长姐如母”。

长姐如母长兄为父的说法:最早出自孟子《跬道》,曰:“理亦无所问,知己者阕砻。良驹识主,长兄若父”。通常的理解是,在父母去世的情况下,长兄如父,后来被延展为长兄如父,长嫂如母,长姐如母。

这种传统的思想观念,影响着一代代的长兄长姐们。他们在小小年纪的时候,就承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重任,用他们稚嫩的肩膀与父母一起扛起生活的重担,甚至为了弟弟妹妹的生活和学习,牺牲了自己的美好未来。

兄长除了负担自己妻儿的费用,还承担起弟弟妹妹上大学的学费和日常生活的费用,父母的理由,就是家里比较贫困,兄长有工资收入了,应该给弟弟妹妹负担一些。

现在,我们都已经步入了知命之年,兄长仍旧延续着家风,时时关照着弟弟妹妹们,兄长为我们大家庭做出的贡献非常大。

那么,兄、姐们有没有抚养弟、妹的义务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这里的扶养义务和抚养还是有不同的,扶养即帮助、扶助,是指同辈之间在物质生活上的互相帮助。而抚养则是尊卑长幼之间的上下的抚育教养关系。

那么达到什么条件才承担扶养义务呢?

一是兄、姐要有负担能力;二是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三是弟、妹尚未成年。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我的姐姐》中的安然,还没有基本的维持自己生活的能力,对照以上规定,她不具备第一条扶养义务的条件。

我们传统中,受兄、姐照顾的弟、妹们很多也是不符合第二条第三条所述条件的,但这些兄、姐们仍延续着我国的传统观念,帮助父母承担起了抚养孩子的责任。

家庭的和睦,亲情的互助,因为这些兄、姐们的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而显得尤其高尚起来。

作为被扶养的弟、妹们也不要辜负兄、姐的奉献照顾,不要忘记自己的扶养义务。我国《民法典》同样有规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讲到此,那些“安然”式的兄、姐们,可以不用过于纠结了。你们首先要做的是~强大自己,只有自己有了经济能力和条件,自己强大了,才能有力量去照顾弟弟妹妹,帮助想帮助的人。


张龙,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刑、劳动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中山市多所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中山
  • 执业单位: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2020********4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