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很多房客因租房问题存在一些争议,针对这个问题浅谈一下我的观点。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那么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出租方因疫情不能履行出租义务的可否减免租金,又可否免除履行义务?
我认为需要分析疫情的影响是否可以克服,如果因疫情造成的损失属于完全无法克服的,可以按照不可抗力的规定免除双方责任。如果疫情造成的影响并非完全不可以克服,但履行合同又显失公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适用公平原则。
3-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均因疫情问题受到了影响,但具体到个案需要分析具体原因,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建议尽量沟通解决。如果无法有效沟通解决的建议咨询律师根据具体案情出具法律意见。
详情请关注魏你说法
下一篇
合同审查的要点上一篇
一名医疗纠纷律师的甜酸苦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