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侵权成立的前提是物业公司的侵权行为(包括疏于维护、选用电梯不当等)与孕妇流产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这里的“因果关系”指的是法律上直接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与我们一般观念上的“因果关系”不同。
孕早期的流产风险很大,其中包括身体原因,也包括外界原因(过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外伤),所以,要说电梯急坠是流产的直接原因,真的很难。
在法律上,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在于受害人这边,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有这种因果关系,那么就要承担败诉风险。
怎么证明?一般我们看医学鉴定,但本案这种情况,司法鉴定所恐怕都没这个项目可以做。没有鉴定报告怎么办?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生分析报告,或者申请医生作为专业人士出庭作证,这个就很难很难了。
很多人接受不了,毕竟是一个小生命啊。但是我想说,难道只看微博就能推断出谁要承担责任吗?你看到的你听到的都不一定是事实,你感受的和你理解的也不一定是真相。如果人人都凭自己的意愿决定案件处理,那要法律干嘛?微博投票断案不就行了。
法律不能保证每个案件都能得到最公正的解决,但是它在保障这个社会运行的基本秩序,以免我们再次落入野蛮的丛林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