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广州有一个叫何xx的媒体人发了篇公众号文章叫做《过冼村派出所》,引起了轩然大波。听说这位何先生现在的日子不好过,大家日子都不好过。这两天也有司法部门的同仁写文章反怼这篇文章,我作为一枚广州的小律师,也算是法律界人士,但好歹职业自由点,说话不需要这么考虑周全,除了没事吃吃瓜之外,在这个事情热度还在的时候,不自觉想写点自己的感受。
何先生写的那个地方我也很熟,遇到的事我也经历过几次。广州可以说是中国最品流复杂的大城市,这里既有牛逼的摩天大楼,也有低矮脏乱的城中村,有各种富人和权贵,也有数不清的厂仔厂妹甚至流民,另外,广州还是第三世界国家人民向往的天堂,到处可以看到黑皮肤、黑面罩,也可以闻到浓重的咖喱味和古龙水味。所以说,在这种复杂的社会态势下,广州的治安近些年来所维持的水平可以说是非常令人满意了,这种安全感离不开所有阿SIR的努力,当然还包括广大辅警和治安联防人员,虽然后者看上去总是带有一些说不出来的素质。
讲到被查身份证这件事情,在广州生活的每个人都应该遇到过。我之前总是自信自己一副良民的样子,绝对不会在路上被阿SIR查身份证,以至于每次在路上碰到阿SIR查别人身份证时总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顺便观察什么样的人才会被抽查身份证,发现大抵就是流里流气的社会小青年被查的最多。直到有一天,我到大学城培训,回来进四号线地铁时被拦住查身份证,顿时有点蒙,但本着配合执法的目的老实地拿出身份证,被查后,心里一股吃了苍蝇的感觉,非常难受。我也算是个法律界人士,对于《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也是略有了解,当时用手机核对了一遍法条,嗯,权且当做适用该条第4款吧,在地铁这种类似于车站的地方,警察是有权查身份证的,况且当天我穿着休闲不修边幅,没问题的。
后面两次被查身份证的经历我就觉得奇怪了,这让我思考,阿SIR查身份证的目的究竟是在筛选犯罪嫌疑人呢,还只是在例行完成任务呢?这两次被查经历,我都是在下班途中,律师上班总是穿得人模狗样,这两次我都是穿着西装皮鞋,提着公文包,看起来一副有正当职业的知识精英的样子。可是这两次打扮如此“良民”的情况下,我也被查了,其中一次还不是在地铁站出入口,这就让我更难受了。我本身是一个严重的强迫症患者及守法洁癖患者,这种在非车站、非现场管制及突发事件的情况下还被查身份证,我不由得想起了《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的第1款,难道我看起来就是具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不存在的啊!这种待遇太难受了,简直比上次吃了苍蝇还难受,堪比吃翔了都。我一边自觉地拿出身份证查验,一边问阿SIR:我看起来这么像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吗?阿SIR答:例行公事嗻,不要想太多。
我是个老实人,知道跟警察权对抗的代价,所以我不会像何先生这么“事儿逼”,如果对执法有疑问,先交出身份证查验,再寻求权利救济,这是高效可行的做法。甚至在上面讲到的三次被查身份证经历中的其中一次中,查我身份证的居然是两位辅警,我也没提出异议(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辅警无权独立执法,只能协助警察)。但是我不“事儿逼”,并不代表我接受你们的做法啊。
我相信对于包括何先生在内的很多“良民”而言,遇到这种无端被查身份证时若有过激反应,其实不是特意的对公安部门执法有意见,而纯粹是出于一种“守法洁癖”:我这么守法、这么老实的一个知识分子,被当做“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查身份证,这个我不能忍,太难受了,仅此而已。只不过何先生过激地表现出来了他的难受,而我们习惯将这种感觉放在心里:差不多得了,都是为了社会治安好。至于有人说上升到一种什么对抗的高度,我认为是没有的,太上纲上线了,我不接受。
阿SIR查身份证这件事情,你问我资瓷不资瓷,我肯定是资瓷的。这种行为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筛查违法犯罪人员,也是对潜在的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种震慑。但是我想说的是,各位阿SIR以及你们带的辅警在执法的时候,要严格把握好被查人员的筛选,毕竟对于我们这种穿着气质都十分“良民”的公民来说,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查身份证,真是太难受了。
总而言之,社会的进步就是一个不断妥协的过程。既然不能拒绝被查身份证,那就享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