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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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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四川蜀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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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蒋敏|时间:2018年10月10日|43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细情况:原告某包装制品厂多次供给与被告胡某塑料袋,从2013年起至2016年12月上,被告共拖欠原告货款92903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听,原告在2017年5月委托四川蜀西律师事务所蒋律师代理,最终成功将货款追回。
案件难点:1、送货单无被告亲自签名,均由工人代签
2、代签人数不止一人
建议:送货单规范化,签收人应出具相应证明,证明是其职务行为,为一下步处理纠纷用于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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