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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发明创造,为什么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布者:张俊杰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2日|分类:公司法 |759人看过


专利的类型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对技术创新高度要求比较高,需要通过专利局审查员的实质审查才能授权。而实用新型专利更多地保护一些小的发明创造,不需要实质审查,授权周期较短,因而受到很多申请人的青睐。


是否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然而,如果一家企业真的要保护一项技术,而非仅仅为了授权本身这件事,实用新型专利并非最好的选择。在使用实用新型专利进行维权时,被诉方往往会选择专利无效程序,即向专利局提出对涉案专利的挑战。如果能经受住挑战,则表示专利的稳定性较好,维权过程不会被打断,法院或专利行政部门会给真正做出技术贡献的企业相应的保护。


被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时怎么办

另一方面,如果被诉方认为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属于早已有之的技术,被诉方也可以直接在法院主张被诉产品使用的是现有技术,而非涉案专利的技术,这被称为现有技术抗辩。如果现有技术抗辩成功,即便被诉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也不构成专利侵权,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实用新型评价报告

另外,如果专利权人想要使用一件实用新型专利起诉侵权方,可以事先请求专利局作出实用新型评价报告,以证明涉案专利未被现有技术公开过,这样受理案件的法院会对专利本身更有信心,从而能够推动案件进程,防止侵权案件被中止,影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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