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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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公司法侵权网络法律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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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卖东西的,不知道有专利,收到应诉通知书也需要去法院吗

发布者:张俊杰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9日|分类:知识产权 |557人看过


销售者的责任

根据我国专利法,任何人没经过许可,都不能为了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可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也就是说,不光不能造,也不能卖,甚至不能表达出要卖的意思。专利是以公开换保护,即授权的专利都会公开给大众,不知道这个专利不代表这个专利不存在,坐实侵权的话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那么,收到应诉通知书,就需要积极应诉,跟法院说明自己的意见。一般来说,专利权人会将生产商和销售商一块起诉,法院会根据贡献的大小来确认各方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平台投诉与行政执法


专利权人可以采用起诉的方式,也有可能采用向网络平台投诉的方式。在目前网络销售环境下,在某宝某东卖个东西也可能会被盯上,有时平台为了降低风险会下架产品或者要求作出答辩,这时也要积极应对。


另外,专利权人还能采取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的方式,来要求停止侵犯专利权。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执法权,可以要求被投诉方提交相应的证据。


结语


一方面,可以主张自己销售的产品和专利不像,也就是不侵权抗辩。如果不侵权抗辩力度不够强,可以采取其他抗辩方式。如果只是一般商户,可以将自己进货凭证等证据交给法院,主张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的话最后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目前对于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时代,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进货,被诉时要积极举证应诉,厘清自己的责任,以期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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