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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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孙立涛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27日 46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原审原告):海南XX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XX区渔村路****。

法定代表人:刘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立涛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靖宇,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X创东,男,1977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XX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符X忠,男,1976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XX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X灵,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苏X勇,男,1988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XX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X香,女,1984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XX市。

原审第三人:林X玲,女,1981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XX市。

原审第三人:林X翠,女,1984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XX市。

上诉人海南XX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X东、符X忠、苏X勇、陈X香,原审第三人林X玲、林X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2018)琼90XX民初16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2月2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未对事实作出认定(即未写明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属于基本事实未查清,依法应发回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2018)琼90XX民初16XX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海南XX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838元予以退回


孙立涛,男,籍贯河北,毕业于海南师范大学,中共党员。孙立涛律师是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提供专业及高效的法律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海南-海口
  • 执业单位: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60120********1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