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巧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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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专职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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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是否算合同成立

作者:陈巧珍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5次举报

1、口头约定,也可以算合同。如果作出口头约定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约定属于有效的合同。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都是有效的合同形式。


2、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陈巧珍律师,联系热线:13489959876(微信同号)。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人,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现执业于福建合伦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120********7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