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多因 “约定不明”“一方违约” 或 “合同效力争议” 引发,以下三类高频纠纷需警惕:
格式条款纠纷:“霸王条款” 未必有效
商家预先拟定的 “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 等条款,若未以加粗、弹窗等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且未说明法律后果,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无效。司法解释明确:提供格式条款一方需举证已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否则对对方无约束力。
履行争议:未按约定履行需担责
买卖合同中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拖欠货款,租赁合同中承租方擅自转租、出租方提前解约等,均属违约行为。违约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无约定则按实际损失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期利益损失)。
合同效力纠纷:这些合同可能无效 / 可撤销
自然人缺乏判断能力(如老年人被误导签订高额借贷合同),可主张合同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