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文江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62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朱某某,男,汉族
被告:张某某,女,汉族
第三人:袁某某,女,汉
原告与被告系邻居关系,2020年11月,被告因经营需要支付货款为由向原告借钱,借期十多天,原告于2020年11月13日、17日以支付宝扫码付款方式已及第三人微信代收方式向被告共计提供借款¥12万元。因借期较短,被告未出具借条给原告,也只是口头约定支付利息给原告。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到期后,原告向被告追要借款,但被告始终未归还借款。最终失去联系。
办案经过
该案原告并不知道老板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只知道店名,也没有借条,只有一些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代理人知道后,通过调取了被告经营的店的工商登记信息得到了被告的正确的信息。纠纷顺利的立案及开庭。
律师建议:民间借贷纠纷证据很关键,其中对方的信息是能否立案的关键,借条及记录是胜诉的关键。建议转账时进行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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