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回顾
申请人刘某于2021年5月份向裕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刘某认为河北某建设公司违法辞退员工,应支付其赔偿金、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20余万元。
河北某建设公司辩称,刘某在工作期间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依据《劳动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辞退刘某合理合法,不构成违法解除,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和赔偿金。
河北某建设公司收到开庭通知后立即委托了本律师处理其与刘某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争议焦点
河北某建设公司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是否属于违法辞退?
三、律师观点
韩飞律师认为,刘某已经在《员工手册》签字,同意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现刘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公司可依法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关系。
韩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刘某提供的证据后,及时与建设公司的法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综合分析案情后,给建设公司发送了一个证据清单,建议他们尽可能完备的准备相关证据。证据准备好后依法向劳动仲裁委进行了证据的提交。
四、劳动仲裁结果
(一)支持加班费3000元;(二)驳回其他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