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汪令剑律师接受一起股票配资公司员工家属的委托,检察院指控当事人季某构成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建议量刑3到5年,经过律师精心辩护,近日法院宣判,判决季某构成诈骗罪,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适用缓刑。季某在宣判当日被释放和家人团聚。
案情简介:季某经朋友介绍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为拨打电话邀请客户使用公司软件,可以进行股票配资(十倍杠杆),后公司涉嫌犯罪工作人员全部被拘留。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未通知辩护人的情况下,给所有嫌疑人做了认罪认罚,嫌疑人都签字认可了,季某被建议量刑3到5年。
辩护要点:
1、推翻认罪认罚,未通知辩护人到场,未经辩护人签字的认罪认罚不合法。
2、季某客观上无诈骗的行为,主观上也不知情,不构成诈骗罪,应按非法经营处理,季某金额没有达到非法经营罪要求的30万元,应该无罪。
3、季某等员工拨打电话的行为不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辩护结果:
由检察院指控的两罪变为一罪,由检察院建议的3到5年,改为一年六个月缓刑。
律师提醒:
1、切勿随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欠缺,不经过专业律师辩护谈判,那就是人为刀殂,我为鱼肉。
2、程序不合法的认罪认罚可以推翻。
3、不要担心律师做无罪辩护会对自己不利,有时无罪辩护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辩护策略。正所谓“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