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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2021-01-16
2021年01月16日 | 发布者:罗先毅 | 点击:218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执行唯一住房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有力前行!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执行唯一住房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有力前行!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1、被执行人老王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举例来说,老王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但老婆名下也有一套房子,当然可以执行老王名下唯一一套房子,老王即便抗辩也不能成立。

2、再比如说,老王名下只有唯一一套房子,但老王的儿子名下也有一套房子,老王名下的房子当然可以执行。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举例:被执行人老王在判决生效后为了躲避债务,将自己数套房子转移到亲戚、朋友、同学名下,导致自己名下只有一套房子,那针对这一套房子肯定可以执行。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标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变卖款中扣除5~8年的租金的

执行人你不是只有一套房子吗?把你这一套房子拍卖了,给你一家老小留几年租金仍然可以继续生活。

举例:申请执行人马六同意让老王先把他名下的房子拍卖掉,留5~8年的租金给老王,让他自己和家人有一个居住的房屋。

总结一下:

1、法律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而不是保障被执行人的房屋所有权,被执行人如果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而且这套房屋是被执行人的证明,被执行是有财产的,这个房屋就是财产,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本来就是强制执行的应有之义嘛,只要属于你的合法财产就可以拿来执行,谁让你欠债了呢?

2、针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债务或者恶意转移名下财产,或者通过暴力、强迫等方法抗拒执行的,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居住权,可以先将房屋拍卖之后预留一部分房屋租金,保障其本人家属居住的权利。

3、有钱不还甚至恶意的隐藏、转移、变卖,那这种的话就是属于强制执行的对象,要收拾的就是这一类被强制执行人。

总的来说,强制执行手段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多,流程也越来越简化,相信在某一个时间点一定能够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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