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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待遇能否同时主张

发布者:闫加伦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0日|分类:交通事故 |123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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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伤情形,在该种情况下员工通常要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待遇两种,在寻求工伤待遇过程中,有些单位认为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不应双重赔偿的项目,那么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工伤待遇的项目具体该如何主张呢?各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有所不同,要参照相应的法律和实践来分析,本文则以上海为例具体来阐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待遇因工伤等级的不同涉及的具体项目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工亡待遇为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由此可见,涉及侵权的损害赔偿项目与工伤、工亡待遇中有许多相同、近似的项目,受害者劳动者具体该如何主张赔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给出了相应的解释,该解释也是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所适用的。有以下几个原则:

 

1、重复赔偿的项目采用就高的原则,如下:

侵权中的误工费与工伤中的原工资福利 

侵权与工伤的医疗费

侵权中的护理费 与工伤中的生活护理费

侵权中的 与工伤中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侵权中的 与工伤中的交通费

侵权中的 与工伤中的外省市就医住宿费、伙食费

侵权中的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与工伤中的康复治疗费 

侵权中的 与工伤中的辅助器具费

侵权中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与工亡中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侵权中的丧葬费与工亡中的丧葬补助金 

 

2、兼得的项目可以分别主张

侵权中的伤残/死亡赔偿金与工伤工亡的一次性伤残/死亡赔偿金

 

3、专属的项目可以分别主张

侵权中的营养费、精神抚慰金

工伤工亡中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

 

综上,主要的双重赔偿涉及权中的伤残/死亡赔偿金与工伤工亡的一次性伤残/死亡赔偿金能否双重主张,上海司法实践中是支持双重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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