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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借款法律风险防范

作者:郑晓妹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0次举报

1、没有签订借条很麻烦。如果没有借条,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包括转账凭证、结算单、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证人证言。

2、碍于面子或者其他客观情况没有签订借条,可通过转账出借借款,并备注“向xx出借借款xx”,再通过微信询问“是否收到我转过去的xx钱了”,对方回复“收到”,便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出借事实。

3、出借款项最好采用转账支付,尤其是大额款项。银行转账尽量通过借款双方本人账户进行,由第三方支付或者第三方收款的,借贷双方应作出明确约定,避免出借人与第三人,或者借款人与第三人有其他经济往来,难以认定款项性质。

4、不要签订空白的借款合同!特别是出借人、借款利率为空白,因为持有借条的人可以主张为债权人,以现金出借主张向借款人出借了款项,那么借款人向真正的出借人偿还的款项有可能不被认定偿还借款。避免在借条、合同上进行涂改,如有修改可在修改处捺印确认。

5、借款双方的名称要以身份证载明的为准,避免使用别名、绰号、曾用名。

6、保留对方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然真要起诉的时候连借款人都没有办法锁定。

7、不要轻易删除微信聊天记录!现代社会,微信成为了双方来往沟通的媒介,涉及到借还款的微信聊天记录,注意保留和备份。

8、出借人多次多笔出借款项,往来款项较多的,双方应及时进行对方、结算,并留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原始结算资料。

9、借款人还款时应要求出借人及时出具收条,或将还款情况在借款合同上注明,并由出借人签名,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10、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出借人应重视对催收通知、借款人还款承诺等诉讼时效中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郑晓妹律师,广东鼎仁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专业。郑晓妹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婚姻家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鼎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07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