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丁某,以合伙承包工程为由,多次向岳某、张某索取财物,一审法院查明犯罪嫌疑人丁某将上述财物部分用来还账,部分用来挥霍,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丁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四年。 承办律师认为:本案有部分事实未能查清,且一审中被告人丁某并未认罪、退脏,因此承办律师与丁某及家属沟通后的诉讼策略是认罪认罚、退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这样在原有的刑罚上可以减刑。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丁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丁某在承办律师的辩护下,实行了社区矫正。
李威晓律师
发布者:李威晓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38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丁某,以合伙承包工程为由,多次向岳某、张某索取财物,一审法院查明犯罪嫌疑人丁某将上述财物部分用来还账,部分用来挥霍,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丁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四年。 承办律师认为:本案有部分事实未能查清,且一审中被告人丁某并未认罪、退脏,因此承办律师与丁某及家属沟通后的诉讼策略是认罪认罚、退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这样在原有的刑罚上可以减刑。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丁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丁某在承办律师的辩护下,实行了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