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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丨合同成立后情势变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发布者:李子豪律师|时间:2020年12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483人看过

合同订立后发生变故,

可以变更或解除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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