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过网友的一句调侃:记得当初有个人跟我说,借点钱给我,回头还你,现在我才明白,有的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实际上债权债务关系中存在一种非常尴尬的状况,那就是借钱容易还钱难。甚至有些债务人为了躲避还债,可以不折手段,比如所恶意转移资产,那么真的遇到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作为债权人该怎么办?该用什么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呢?
实践中会遇到债务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他人或者低价卖与他人,借此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这种情况发生时是比较头疼的,法律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专门赋予了债权人一项特别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
所谓的撤销权,简单来讲就是指当债务人的财产减少影响到了债务人的清偿能力,给债权人依法要回欠款造成困难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74条对此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但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
二是债务人在负债以后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
三是债务人实施的财产处,分行为危害到了债权人的债权。
想要行使撤销权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