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案件,一般来说,最怕的是没有转账记录,尤其是现金交付的;
2、有借条、欠条更好,但不代表有这个就一定行;
3、没有书面约定利息是一个坑;
4、没有约定对方承担律师费这些,成本较大;
5、没有留对方的身份证正反面,起诉遇阻碍;
明知对方没钱,还要不要去起诉?
1、很多人是不愿意的;
2、或者应该说是不想付了律师费、诉讼费之后,怕连这个都白搭了;
3、执行当然有风险,这是所有案件都会有的风险;
4、但不起诉,说来说去,还是诉讼时效和执行时机的问题。不去诉讼,不追不管,过了诉讼时效,那就什么都没了;没有诉讼,没有法院判决,也没有执行的可能,就更加不用想了。所以这是一个先后顺序的问题,没有判决,就没有执行;有可能刚好起诉的那一段时间有钱或有财产,就刚好可以执行;
5、很多人会说,没钱,最多列黑名单,没实际意义;我要说不,不,不!最近就是有一个案件,执行后也没钱,也列入黑名单了,当事人都感觉要放弃了。谁不知道,突然我们接到被告电话,说为什么把他列入黑名单了,要解除。我说要解除可以,麻烦先履行你的债务。后面对方一次性付清,结案。
6、现在没钱或没财产,不代表以后没有!
7、当然,借钱容易,还钱难,这是社会普遍现象。能拒绝,则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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