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属于。
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答:属于。
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年
48次 (优于97.13%的律师)
18次 (优于96.29%的律师)
55224分 (优于99.15%的律师)
一天内
187篇 (优于99.84%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