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问题。
男女双方离婚后,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又复婚了,那么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还需要履行吗?
1、一般情形下,有效,除非原本就是所谓的假离婚,离婚不离家的。或者说复婚后,另行达成了新的协议和约定。
2、离婚,对应的离婚协议当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复婚,是自由选择而已,与原本存在的婚姻事实关系相互分离且彼此独立。对于原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继续有效,原来分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复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3、但是,实践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约定,有影响。因此此时双方已恢复婚姻关系,涉及子女抚养权分配及婚姻关系解除等条款将不再适用。原离婚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方面的条款因复婚的出现导致离婚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双方又恢复到夫妻共同抚养子女的状态,不再存在所谓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