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在哪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深圳民政答疑:
深圳市以区为单位共设置11个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深圳市户籍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③属《公约》终缔结国的,提供《公约》缔结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附加证明书及中文译文。
深圳市户籍居民应当提交: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当事人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内地居民一方不是深圳市户籍的,应该在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具体事项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注意,双方都是外国人不可以在我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