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咨询这个问题,简要分析一下。
1、法律没有所谓真离婚,假离婚的说法,离婚就是离婚了。
除非是自己仿冒私刻了一个假章,自己骗自己的,本质上还没有离婚。但现在全国的系统在完善和同步,很难再骗人了,很多也要提供系统上的记录,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系统是不会有记录的。
1、以前部分人找我们“假离婚”,例如深圳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买房(限购限贷政策问题)。现在随着限购限贷政策的放松,现在这种目的性几乎没有了。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预防呢?
1、最简单的,签订一个《补充协议》,针对离婚协议书签订的《补充协议》,核心写清楚,为什么要离婚,离婚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时候复婚,所谓的“假离婚”后如何生活等等。
2、日常的微信等沟通中要有意无意的说出“假离婚”内容,面谈的可以录音。
3、达到之前“假离婚”的目的后,尽快复婚。
4、复婚后,更稳妥的是另行签订一份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财产等归属。避免时间长了后,之前离婚协议的约定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