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吧,都协议或调解离婚了,协议或调解笔录也签了,怎么还扯出彩礼、三金的问题呢?
这都是《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到位的错,或者调解比够细致导致的,尤其是用所谓模板的情况下。
很多所谓的模板,没有司法实践的经验,只会教条的照搬、照抄,往往会容易忽略细节或冷门问题。而真正办案,处理婚姻家事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奇奇怪怪、形形色色的问题和纠纷,通过这些问题或纠纷,就会有意识的在离婚协议或调解离婚时明确提出和说明,避免双方后续产生新的纠纷或麻烦。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
可以在离婚协议书或调解笔录上明确:
男女双方明确和同意,因男女双方结婚涉及的彩礼、三金等其他财产均无需退还和另行处理,给予方放弃向接受方主张任何权利。
如果确实所有问题都解决了,还可以加上一句:男女双方均明确,再无其他纠纷、争议、问题需要解决,已经一并全部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