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提起了诉讼,主张不存在亲子关系,也提供了必要证据证明的,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但又不配合或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抱歉,法院会直接认定,其与孩子没有亲子关系。这样会因此丧失抚养的权利。
所以说,不是说逃避就可以,法律也不可能因为一方不配合就无法进行,正如被告不来开庭一样,不来,视为放弃抗辩的权利,该审理还得审理。
同理,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