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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什么情况下有必要做财产保全?

作者:蒙泳彬律师时间:2025年07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6次举报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

 

通俗来说,就是提前冻结账户,查封房产等。

 

那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呢?

1、对方明显在转移财产了,例如大额转账、提现,挂盘买房等。

2、担心后续存在执行风险的。这种更多是在另一方需要向自己折现补偿款项的情况下,例如房屋归对方,对方需要向自己支付多少补偿款,但是担心对方会不主动付款或有其他诡计,避免执行风险,提前申请查封房屋。

3、策略需要,有些案件,基于案件情况不同,对方不同意离婚,但是如果申请冻结了对方的账户(尤其是正在处理某项目/事情需要资金的着急情况下),对方会考虑同意离婚,认真面对,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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