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在深圳非常有名的一种房屋类型,严格来说,这是民间的一种叫法。
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分割的房屋属于“小产权”,没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法院会处理吗?如果处理呢?
1、首先,目前的司法实践来说,小产权房屋是无法直接判决归一方或双方所有的。否则就出现通过法院判决变相确定了该房屋性质和产权的问题,引发社会问题。
2、其次,虽然无法直接判决归属,但是可以判决使用权归谁。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争取这个房屋的使用权。
3、最后,如果没有取得房屋使用权的另一方,法院如何处理呢?等价交换原则,取得房屋使用权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房屋使用期间的租金。相当于,另一方无法使用、居住这个房屋,按同地段同面积的租金价格等综合得出补偿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