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指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
也就是说,以后在深圳,不管是福田、南山、宝安、龙华、罗湖等哪个区,凡是涉及与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离婚、继承、抚养等家事案件,都集中由龙华区人民法院管辖,简单来说,要去龙华法院起诉、应诉等。
龙华区人民法院为此设立了“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注意不在龙华法院本部哦!
2021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指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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